生態環境部9月28日發布消息稱,天津、山西、遼寧、安徽、福建、湖南、貴州等7省(市)公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落實情況。截至2018年9月中旬,7省(市)督察整改方案明確的531項整改任務已完成313項,其余正在推進中。
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于2017年4月至5月組織對天津等7省(市)開展環境保護督察,并于2017年8月完成督察反饋。通過督察整改,一批長期難以解決的環境問題得到了解決,一批長期想辦的事情得到了落實。
7省(市)督察整改工作取得明顯成效,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環節。一是一些整改任務進展滯后;二是部分整改工作不嚴不實;三是一些群眾舉報問題整改不到位。由于跟蹤問效不及時,一些群眾舉報問題出現污染反彈和重復投訴現象,群眾反映強烈,社會影響惡劣。